火车物品携带规定最新

导语 自2022年7月1日起,乘坐火车随身携带物品的规定更新,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及规格大家要提前了解,详见正文!

火车随身携带物品规定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限量携带
1、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2、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3、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4、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5、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6、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携带、运输的物品。

  铁路携带品新规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近期乘车出行的朋友们携带行李物品时,注意尺寸规格。

  注:信息来自上海铁路1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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