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导语 近日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公布了14条豁免清单,使用“豁免清单”服务企业,极大提升了行政审批效能,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

  不涉及新增用地、新增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要在哈密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报备即可,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14条豁免清单如下:

  1、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变动建筑外立面的内部装修工程;

  2、用于安装、衔接市政管网设施的地下、半地下(不超出室外地面1.2米)构筑物以及化粪池、污水处理池、消防水池、换热站等附属设施,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区县自然资源部门提交总平面图进行确认;

  3、无独立占地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气象雷达;

  4、市政道路、桥梁、堤岸的维护加固整修工程;

  5、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公交站亭、开设路口)、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安装、维修项目。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工程;

  6、设置路灯、路标、路牌、垃圾回收箱、路边小品及灯光、旗杆、移动公厕、户外广告牌等设施;

  7、在建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因施工需要进行的临时建设和已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临时建设;

  8、设置各类标志、标线、界桩、监测和监控设施;

  9、设置栅栏门(保安门)、机动车道闸、地下车库增设安装门;

  10、既有住宅改造前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由业主决策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封闭阳台、平顶改坡顶;既有公共建筑不沿城市道路、景观廊道加装电梯,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区县自然资源部门提交总平面图进行确认。

  11、既有住宅小区内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自动快递柜、充电桩、公共直饮水设施等;

  12、既有住宅小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水泵房、变配电室、开闭所、燃气调压站、换热站、垃圾收集站;

  13、5G基站建设所涉及的杆塔、机房(模块化)、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14、由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街巷整治、庭院改善、居住小区内部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整治、集贸市场和环卫设施等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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