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防疫政策提醒(1月21日)

导语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塔城地区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塔城地区发布防疫政策提醒。

  1、对来(返)塔人员,在人员流动过程中统一使用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做到人员流动一码通行。

  2、对中高风险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区、高新区、西咸新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许昌市(禹州市)、安阳市(文峰区、汤阴县、内黄县)、滑县,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罗湖区)、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市(坦洲镇),天津市(津南区、西青区),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旅居史来塔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3、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市、区、旗)来塔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疆内首站核酸结果互认,抵塔后经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无异常后正常通行。

  4、对目前有报告病例的低风险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新县,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勐腊县,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梅州市五华县,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通州区、大兴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来塔人员,抵塔后按照“先管后筛”的要求,落实落地核酸检测及集中医学观察进行甄别筛查。对其中传播链条清晰,疫情风险可控的地级市来的人员及时解除管控,采取健康监测管控,风险等级划定后,按划定风险等级的规定管控。

  5、对疆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塔人员,经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无异常可正常通行,并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对疆内地州市(不含自治区公布的疆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塔人员,正常通行。

  7、对自治区公布(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15日期间)的疆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塔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可正常通行;为方便塔城市居民或有塔城市旅居史人员出行,在离开塔城地区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塔城地区及各县(市)咨询服务热线

  1.塔城地区: 0901-6118582

  2.塔城市: 0901-6231771

  3.额敏县: 0901-3342508

  4.乌苏市: 0992-8865120

  5.沙湾市: 0993-6099376

  6.托里县: 0901-3689975

  7.裕民县: 0901-6522062

  8.和布克赛尔县:0990-679900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隔离】可获进出乌最新隔离政策、查询入口及疆内其他地区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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