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收缴扣留车辆公告(附车辆清单)

导语 最新消息,博乐市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收缴扣留1110辆车,已发布相关公告,若相关车主不补办手续,将进行依法收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现将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历年来依法收缴扣留的1110辆车进行公告:

  上述车辆涉嫌报废套牌车辆、挪用号牌、伪造牌证、无合法车辆手续等违法行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或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的,将依法收缴处理。

  联系单位: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博乐市前程路13号

  联系电话:0909—2235002

  》》》扣留车辆明细(点击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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