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第九批电子消费券领取指南+注册入口+使用规则

导语 除了免门票措施,当地将继续在各县市实施自今年5月开始的“游博州·爱新疆”旅游专项电子消费券、自驾游博州加油券的发放,开展游博州住宿抽大奖活动,给予旅行社“引客入博”奖励等旅游惠民政策。

  1、派发对象

  具有新疆户籍或居住证的居民。

  2、发放方式

  以现场电子摇号的方式派发,摇号全过程由博乐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3、摇号及通知时间

  定于9月28日上午12:00进行摇号,28日、29日两天分批短信通知中签居民。

  4、发放数量

  第九批博州旅游电子消费券发放券包12940个,其中包括6000个50元的消费券包,3940个100元的消费券包、3000个200元的消费券包,发放总金额1294000元。

  5、券包设置

  每个50元券包含2张20元和1张10元共3张消费券;每个100元券包含2张50元消费券;每个200元券包含2张100元消费券。

  6、中签查询

  前期已预约登记博州旅游专项电子消费券申领的居民请留意短信通知。居民中签名单在博州零距离、博尔塔拉报公众号等公众平台公布。

  7、领取步骤

  中签居民下载“和包”支付APP登录领取,将消费券领取到“和包”支付平台。领取后,消费券包将存放至“和包”支付平台的卡包内。

  8、领取期限

  居民中签取得消费券后,24小时内未领取到指定支付渠道的,将自动失效。

  9、使用期限

  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15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失效并退回券池。

  10、使用方式

  每一笔消费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单笔消费满50元可用1张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用1张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50元可使用1张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500元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

  11、使用领域

  在博州地方注册,已开通微信支付、“和包”支付功能的旅游景区旅游项目经营企业和商户、全州住宿、餐饮、购物门店、并已在商户报名平台注册的实体经营商家。

  12、使用规则

  仅支持线下到店消费时使用,居民消费前应咨询商户是否参加本次活动。

  13、注册入口(扫码注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全疆/乌鲁木齐最新消费券获取入口、使用规则及使用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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