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就业见习补贴办理流程
导语 乌鲁木齐就业见习补贴需见习企业按季度向区(县)人社部门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区(县)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办理流程
见习企业按季度向区(县)人社部门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区(县)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见习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初审后将资料上报市人社局复核,无误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核拨资金,资金到账后,拨付至各申报见习企业账户。
就业见习申领条件:
1.见习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满2年,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依法经营,信用良好,在职职工人数10人以上(劳务派遣机构在职职工不包括派遣员工),生产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现有职工工资无无故拖欠、各项社会保险依法正常缴纳。
(2)能够提供符合青年就业能力提升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见习岗位,具备开展就业见习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具有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每年可安排10名以上见习人员参加见习。
(3)配备专门的带教人员,为见习人员安排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的见习活动,每名带教人员最多同时带教5名见习人员。
2.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16至24岁失业青年和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并在乌鲁木齐市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也可由企业自行招录毕业生参加见习。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见习】可获乌鲁木齐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电话、见习岗位及报名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