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就业见习人员享受标准和时限

导语 乌鲁木齐见习期间按乌鲁木齐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对象:

  见习企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16至24岁失业青年和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并在乌鲁木齐市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也可由企业自行招录毕业生参加见习。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享受标准和时限:

   见习期间按乌鲁木齐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毕业生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补发给见习单位,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见习】可获乌鲁木齐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电话、见习岗位及报名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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