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无需再提供纸质合同
导语 @乌鲁木齐人: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无需再提供纸质合同,提升缴存职工办理业务的便捷性和办事效率。
即日起,缴存职工办理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用手机直接登录“新疆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并展示网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无需提供纸质《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今年6月20日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所需的纸质版个人信用报告。
除了无需提供纸质《房屋买卖合同》、个人信用报告, 还有以下便利措施:
1. 取消新建商品房《契税完税证明》审核要件;
2. 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3. 放宽贷款申请征信审核条件;
4. 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
5.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业务流程;
6. 实施阶段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