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人才引进政策最新
导语 近日新疆人社公布了新疆部分城市的人才引进政策,其中伊犁州提到了购房补贴、探亲假等。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引进人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来伊工作,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5年内免费居住精装公寓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紧缺专业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50万元、40万元、30万元本地购房补贴。
2.引进人才为疆外在职的,按干部调动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通过考核入编的引进人才,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程序办理。
3.引进对象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聘任管理7级岗位。进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6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表现优秀的,可聘任专业技术9级岗位。引进人才初次评聘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
4.引进人才协议期内,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父母或配偶来伊探亲,每年可按在职干部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5.受邀来伊参加供需见面会的应聘人员,可按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县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招聘县市优惠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引才】可获新疆各地引才公告、报名方式/入口、咨询电话、政策待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