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车辆购置税网上怎么申报(附入口)
导语 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办税服务厅具体地点可点击下列链接通过办税地图获取:点击进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
进入网页后根据系统提示办理即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置税】可获新疆车辆购置税申报入口、材料、流程及办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