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导语 公租房入住后不得随意调换,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住建局批准后,履行住房租赁变更手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师市发改委会同住建局每年1月进行公布。

  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所在社区领取);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三)婚姻说明材料

  1、未婚出具《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所在社区领取)、离婚证明或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2、已婚出具结婚证。

  (四)就业材料

  1、《就业和收入说明表》(所在社区领取);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截止到申请当月连续发放3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五)收入说明材料

  1、无工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填写《就业和收入说明》(社区领取)和居民个人社保证明;

  2、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填写《工作、收入和住房说明》(社区领取)。

  (六)车辆说明材料

  1、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机动车初始购入发票,二手车以交易发票为准。

  (七)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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