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导语 公租房入住后不得随意调换,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住建局批准后,履行住房租赁变更手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师市发改委会同住建局每年1月进行公布。
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所在社区领取);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三)婚姻说明材料
1、未婚出具《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所在社区领取)、离婚证明或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2、已婚出具结婚证。
(四)就业材料
1、《就业和收入说明表》(所在社区领取);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截止到申请当月连续发放3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五)收入说明材料
1、无工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填写《就业和收入说明》(社区领取)和居民个人社保证明;
2、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填写《工作、收入和住房说明》(社区领取)。
(六)车辆说明材料
1、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机动车初始购入发票,二手车以交易发票为准。
(七)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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