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住房公积金新政策10月18日实施

导语 按照同城同策、兵地融合的指导思想,按照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贷款业务、征信管理等相关操作细则进行了修订,2021年10月18日正式实施。

  1、提取政策

  一是取消物业费提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指:遭遇大病、灾祸)提取、父母和子女购房互提、全款付清房四类提取业务;

  二是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

  2、贷款政策

  一是最高可贷额度按照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

  二是按房屋种类和房龄计算贷款额度;

  三是职工异地购房,受户籍所限;

  四是对购房面积和容积率进行限制。

  3、征信管理政策

  调整了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认定时间。

  4、异地贷款政策

  一是异地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按就低原则执行;

  二是只有在兵团辖区城市购买住房时,才可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商转公办理指南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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