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公租房怎么申请?

导语 十四五”期间,博州将组织各县(市)每年向自治区争取公租房新建计划,并采取房地产开发商配建公租房等方式,挖掘其他租赁住房潜力,以解决新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①申请人根据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③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④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门户网站和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⑤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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