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导语 经九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和昌吉市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昌吉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一、 收费标准及项目

  (一)保教费:市级示范园、一级幼儿园按每生每月450元收取,二级幼儿园按每生每月380元收取,三级幼儿园按每生每月300元收取。

  (二)伙食费:执行标准(10元/生/天),按在园实际天数收取。

  (三)其他代收费按照(新发改收费〔2014〕1461号)文件执行。

  二、执行时间:自2021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三、昌吉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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