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逐级申报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做出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一般不得向2个及以上评审机构申请同一专业的职称评审。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jzcsq.com/xjzcsq/,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向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
网上办理流程:
1.《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提交职称评审申请,生成在线文档。个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职称系统)在线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需要的附件。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受理。
3.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
4.通过短信或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方式告知办理人办理结果。
5.后续事宜,如报送材料内容等,请申请人按各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公告中的要求报送。
>>>职称评审网上操作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称】可获新疆职称评审申报入口(官网)、申报流程、查询官网及相关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