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2年6月4日修订公布,不再办理生育服务证,改为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办理方式相同,但因《生育服务登记表》需要从《新疆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系统》中打印,人员信息必须在居住地社区,如本人信息不在居住地社区,需录入或将信息迁入居住地,这一步由本人提供原居住地信息,由工作人员完成。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