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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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证补办独生子女证用途
办理条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订版

第二十六条 国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对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以下统称《光荣证》)。已领取《光荣证》又生育的,不再享受《光荣证》待遇。

注:

1、只要在2016年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之前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证件丢失都是可以补办的。

2、凡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均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截止时间的规定。

具体的要求及材料建议大家咨询户籍地社区!


办理材料

原配夫妻:

1、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结婚证明;

3、孩子准生证;

4、出生证;

具体材料建议咨询户籍地社区

离婚对象:

1、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离婚证明。

丧偶对象:

1、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丧偶的证明。

再婚对象:

1、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离婚证明;

3、结婚证明。

办理流程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交到单位或居委初审——经计生办审核——经区计生委审批——计生委发证及奖励。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单位领取,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可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的社区直接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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