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新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自愿申请。符合困难人员条件的,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自愿申请。符合困难人员条件的,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一)线下申请方式。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提出申请。属于以下类别人员的,还需分别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或相应复印件(在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已有可复用材料的,免予提交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
(3)失地农民,提供失地情况材料;
(4)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或优待证。
受理人员将材料上传系统后,系统自动归集电子档案,无需留存纸质材料。
(二)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在人社部门公布的线上平台进行申报,根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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