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是不是居住证?

导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式样的居住证和临时居住登记凭证,临时居住登记凭证由公安机关、居(村)民委员会在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时现场制作、发放。

  临时居住登记凭证不是居住证哦!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为PVC卡体,无芯片,使用二维码防伪。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户籍住址、现居住地址、证件的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项目可反复擦写。

  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是证明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已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手续的证明,是申领居住证的依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下,应当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及时申领临时居住登记凭证。

  临时居住登记凭证为纸质卡体,使用二维码防伪,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户籍住址、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临时居住登记凭证由公安机关、居(村)民委员会在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时现场制作、发放。

  推荐阅读:新疆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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