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五人民医院就诊须知(附电话)

导语 注意了,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调整患者来院就医就诊措施,详见正文!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决策部署,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自2023年1月10日起,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调整患者来院就医就诊相关措施,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普通门诊患者及住院患者、陪护,无特殊情况不再要求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二、特殊情况:如特殊有创操作、胃肠镜检查、重症肺炎、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的门急诊、住院患者需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有效核酸结果互认。

  三、为保障患者有序就诊,避免人员扎堆,鼓励门诊患者提前预约,可拨打预约咨询专线:0991-5269276。

  四、就诊时请在候诊区安静候诊,全程佩戴口罩,按电子呼叫依次有序进入诊室就诊,遵守“一患一室”规定。

  五、医院急诊联系方式(0991-5269120)、发热门诊联系方式(0991-5269211)均24小时接诊。

  感谢您的支持及理解!

  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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