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关于减免疫情期间小区物业费及停车占用费的通告

导语 好消息!乌苏市减免疫情期间小区物业费及停车占用费,相关通告已进行发布,详见正文!

  全市各小区业主、各物业服务企业:

  自2022年8月乌苏市发生疫情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人民生命健康至上的理念,始终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全市上下众志成城,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齐心协力打赢了新冠肺炎阻击战。在抗击疫情期间全市各族群众承受了生活压力和经济压力,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各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的影响。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疫情静默期间物业费(包含垃圾清运费)、停车占用费予以减免。现通知如下:

  一、减免疫情静默期间物业费(包含垃圾清运费)。决定减免不少于3个月的物业费,已缴纳当年物业费的,顺延2023年减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

  二、减免疫情静默期间小区内停车占用费。决定减免不少于3个月的小区内停车占用费,已缴纳当年小区内停车占用费的,顺延2023年进行减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系统隐患排查,对已损坏、过期、无法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并定期保养维护。

  乌苏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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