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临时救助政策最新

导语 临时救助是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目前库尔勒市按照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一、救助类型:

  (1)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

  (2)因探亲、旅游、就医、离库返库等原因滞留在本市,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

  (3)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

  (4)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感染人员;

  (5)家庭收入减少刚性支出无力承担的生活困难家庭和个人;

  (6)经乡镇街道认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人员。

  二、救助方式: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将由乡镇街道采取发放现金、银行打卡、发放生活物资、提供食宿等方法救助,按照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三、申请办理程序:户籍居民可向所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非户籍居民可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以请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四、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

  1.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

  2.家庭或个人临时救助申请书;

  3.家庭或个人收入或财产状况诚信承诺书;

  4.其他佐证材料,住院、大病等证明其困难的证明。

  申请人必须诚信申报,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不得隐瞒和虚报,并提供诚信承诺书,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工作。如申请人因弄虚作假或隐瞒收入、财产状况,骗取临时救助的,经查实后,将依法追回救助金和物资。同时将其失信信息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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