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昌吉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导语 缴存基数由基本工资收入(档案工资、岗位工资、计时、计件工资)、规范后的津补贴(采暖费、按规定支付的补贴费)、奖金(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单位考核奖金、年终考核一次性奖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其他福利奖金)、绩效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构成。

  一、缴存基数

  2022年7月5日起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统一调整,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上限为5830元(个人缴存2915元,单位为职工缴存2915元),下限为162元(个人缴存81元,单位为职工缴存81元),分别较上年上调466元、下调8元。

  二、缴存比例

  根据规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月缴存基数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为准,但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昌吉州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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