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克拉玛依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导语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克拉玛依市被自治区确定为第二批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单位,12月1日正式实行。

  过去受到辖区户籍的限制,婚姻登记要根据居民所在区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不能跨区办理。但2021年12月1日起克拉玛依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什么是“全市通办”?

  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户籍在克拉玛依市的内地居民,可在克拉玛依市内任一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以及补领婚姻登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克拉玛依市户籍的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的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暂不实行“全市通办”仍按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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