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导语 本地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城镇中低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库尔勒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库尔勒市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社区街道核定低收入困难家庭情况开具认定证明,其中,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不含13平方米)。

  (二)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无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且有能力支付租金;

  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三)在本市工作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及家庭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人才管理部门引进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各类人才;

  2.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四)新就业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职工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或本市居住证;

  2.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

  (五)外来务工人员及家庭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户籍不在本市市区,已取得本市居住证;

  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4.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

  (六)在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后,其他人群申请公租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新疆/乌鲁木齐公租房申请指南、摇号查询入口等内容。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