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导语 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少不了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延续政策的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范围再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再延续10年,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降低,优惠政策覆盖面更广。
1、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适用税率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适用企业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4、优惠内容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5、西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赣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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