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产假有多少天?

导语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但是新疆的产假有稍微的不同!

  最新消息:2022年6月4日新修订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施行,

  《条例》规定: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注: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

  以下为往年内容

  一、新疆产假的规定

  新疆晚育的女职工,第一胎产假有128天,包括国家法定产假天数(不少于)98天,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晚婚女职工可增加30天产假。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依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二、国家规定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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