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征迁安置补偿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导语 住房公积金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今天小编要说的是购买征迁安置补偿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好了下面所需的材料,就可以进行申请啦,一起跟着小编了解吧。

  所需资料: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安置补偿文件或会议纪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书》(国家建设项目征迁安置补偿房提供政府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承建单位售房专用账户证明

  5、《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或《征迁补偿协议》)

  注意事项:

  1、职工购买征迁安置补偿房以《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征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2、《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征迁补偿协议》)中需载明房屋地址、面积、总房价和补偿价。

  3、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和补偿价的差额,所提款项转入承建单位售房账户。

  4、如职工所提供异地征迁安置补偿房的相关流程与乌鲁木齐市不同的,应提交归集管理科审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商转公办理指南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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