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高龄津贴发放有哪些具体程序

导语 乌鲁木齐市高龄津贴发放有着严格的发放程序,那么大家知道高龄津贴发放程序的具体事项吗?赶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龄津贴审批发放程序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社区居(村)委会应在申请人提交3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抽查。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报区(县)老龄办。

  (三)区(县)老龄办应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区(县)民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每月25日前将审核批准花名册报市级民政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

  (四)市级民政部门对区(县)上报花名册审核汇总后,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报送数据,分级配套,拨付到指定银行,按月发放。 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高龄津贴发放统计表报送市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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