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哪些人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导语 乌鲁木齐一直在切实保障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那么大家知道乌鲁木齐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哪些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 周岁的本市农村居民:

   (一)无劳动能力。

  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残疾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视为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虽然有土地承包经营收入、集体经营分配收入或者其他收入但生活水平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视为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因生活困难需要经常救济,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年老、多病、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失踪的,视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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