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报指南

导语 如果您想要申报乌鲁木齐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那您绝对需要知道申请范围、办理地点、流程等,请收下小编提供的这份申报指南吧。

  一、申请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包括自行生产、接受委托以及委托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持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拟委托具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的企业。

  四.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医药大厦13楼受理大厅

  五.办理时间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三、办理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整理、归档好相关资料,并将其中“备案程序相关要求”项下的第1,2项资料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网络平台(www.cfda.gov.cn)上传,进行网上申请。

  (2)确认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网上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确认。

  (3)备案后检查

  产品通过备案后,申请人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备案产品和资料的现场检查。

  (4)变更

  已经备案的产品,拟变更原备案事项的,申请人应当在变更前将相关变更信息(详见附件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通过网络平台重新报送备案;涉及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申请备案。

  (5)延续和注销

  已备案的产品,申请人应当自备案之日起,每满4年在网络平台上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不再生产的,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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