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所需费用

导语 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之后就可以享受和商品房在市场上一样的买卖政策,那么在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的办理费用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你科普一下吧!

  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

  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可获乌鲁木齐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材料及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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