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工作问题和回答

导语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工作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乌鲁木齐本地宝为你做详细介绍。

1、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是什么意思?

  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须每年核定一次,当年7月按照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进行汇缴。

2、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哪个时间段?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指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

3、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

4、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2)2017年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当月工资收入或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4100元,缴存比例为8%,则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4100*8%+4100*8%=328+328=656元。

6、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吗?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讨论通过,并经我中心审核,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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