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监督

导语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的监督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对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1)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2)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行为如何处理?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理?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 申请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中心领取《____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核定表 》(下称《缴存核定表》)、《公积金开户清册》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2)按照本须知的表格填写要求填写《缴存核定表》、《公积金开户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3)携带《缴存核定表》、《公积金开户清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负责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上报统计部门的职工工资表(最近一个月);到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4)领取缴存公积金有关表格、凭证(资金汇缴单、汇补缴书、变更清册、支取申请表等);

  (5)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变更、转移、封存业务。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