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单位公积金缴存开户手续
导语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重大疾病、低保等其他规定用途,解决职工特殊困难。
办理材料:
1、单位开具的开户申请,一式两份
2、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3、表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表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一式三份
表三----《乌鲁木齐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份
4、单位持经中心审核签章的上述资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开户。单位开户应以单位开办日期为起始缴存公积金日期和本市公积金制度起始日期开立帐户并缴存。最迟不得晚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之日,缴存时需填写表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份
注:以上表格单位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各辖区管理部领取或网上下载,并按要求逐栏填写,不得遗漏。
开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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