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招聘工作人员

导语 为加快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医共体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决定组织开展红星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25日。

  七、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卫生健康委、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26432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233374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报考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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