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教资认定现场确认在哪里2024上半年

导语 2024年上半年乌鲁木齐教资认定即将开始网报,大家需要了解各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正文!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符合2024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按网报时间分批次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认定材料,具体时间安排为:

  1.第一批次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5月13日10:30—5月17日18:00;确认地点: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2楼201室。

  2.第二批次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26日10:30—6月28日18:00;确认地点: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2楼201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分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确认点工作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实名认证通过,无需提交)。

  2.本市户口簿或本市有限期内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1)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2)驻新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疆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系统比对或取得港澳台学历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申请人(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含在学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格复印件1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及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合格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无需提供。

  (4)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无需提供;

  6.体检表原件(见附件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网上报名序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港澳台居民须由申请人自行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澳门申请人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通过认定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重要提示:1.以上材料须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右上角注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级别(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2.以上申请材料以官方网站核验为准,无法核验的材料视为不合格。申请人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可获新疆教资教资认定公告/流程/咨询电话/领证地点及体检表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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